雄安首个PPP建设项目开始招标!首个造林EPC项目同期启动!
发布日期:2017-10-25来源:网络来源编辑:张继蕊
[摘要]
日前,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了解到,雄安发布了第一批两个建设项目招标信息:
1、雄安市民服务中心项目(选择投资人)
2、雄安新区九号地块一区造林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雄安市民服务中心项目为PPP形式。
01 雄安市民服务中心项目(选择投资人)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中国雄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实施地点:容城东部,位于小白塔及马庄村界内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规划展示中心、会议培训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用房、周转用房和生活服务等,总建筑面积9.96万平米,规划总用地24.24公顷,项目总投资约8亿元。
实施进度:分三期实施,于2018年2月23日前全部完成;其中一期开展规划展示中心、会议培训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和相关配套建设,二期开展企业办公用房、周转用房和相关配套建设,三期开展管委会办公、雄安集团办公用房和相关配套建设;最终完工时间为2018年2月23日。
建设方式:本项目采用投资、施工、运营和基金管理一体化方式,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具备投资能力、相应施工资质、运营能力和基金管理能力的投标人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基金管理;招标人与中标人共同设立基金,除投资本项目外,将符合雄安新区产业规划和发展方向的创新型企业引入雄安市民服务中心。
合作期限:共10年,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设立的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1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资金规模的基金管理经验;
4.投标人或其下属企业近五年(2012年10月1日至今)具有绿色三星的项目业绩;
5.投标人或其下属企业近五年(2012年10月1日至今)具有10万平米及以上物业运营管理业绩;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项目投标;但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除外。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应超过4家。
02 雄安新区九号地块一区造林EPC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中国雄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9号造林地块的西南部,位于保静公路沿线及其南部、温白快速路以西、白沟引河以东、安新北堤以北区域,其中一区位于雄安新区北部,北邻荣乌高速,东邻大清河,总面积9934.6亩。
招标范围:包含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土方自平衡、平整土地、临时施工道路)、养护等工作内容;建设内容包括绿化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等。
工期: 本项目分二期实施,一期为2017年秋季种植(合同签订之日起38天)全部常绿树种,根据工作安排完成部分落叶树种(2、5、11地块完成种植量10%落叶树种(花木类))的种植及相关配套工程。二期为 2018年春季种植,2018年4月30日前完成本合同已确定方案地块的其他苗木种植及配套工程的工作。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五个标段,其中
第一标段为:1、2地块,面积1077.5亩
第二标段为:5、10地块,面积2179.7亩
第三标段为:3、4、6地块,面积1254.5亩
第四标段为:7、8、9、11、12地块,面积3359.8亩(包含750亩果园)
第五标段为:13、14、15地块,面积2063.1亩
备注:投标人允许同时投五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若投标人同时在多个标段中排名第一,则优先承担面积较大的标段,其他标段由排名第二的单位承担,据此类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或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甲级及以上资质或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近5年(2012年10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一个成功完成的合同额为人民币八千万元及以上或绿化面积不低于2000亩的类似园林绿化、造林项目EPC总承包或PPP合同业绩。对于联合体,允许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设计和施工业绩加总计算,一个类似设计业绩加一个类似施工业绩被视为一个合格类似业绩;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专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未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4、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园林专业(风景园林、规划、林业)高级技术职称;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应至少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项目投标,但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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