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是PPP领域的政策出台以及监管的大年,经过一年的纷扰繁杂,与大多数观点不同,作为在PPP领域、土地领域以及基础设施领域浸润多年的从业者,在监管之外欣喜地感受到了PPP领域的勃勃生机,感受到了PPP领域经过几年野蛮发展后生发出来的一缕绿意。 从总体来看,PPP领域操作将更加规范,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边界将更加清晰,PPP领域在2018年会迎来蓬勃发展的契机。
感受最深的是:PPP监管日趋严格,既是监管更是呵护
2017年是PPP监管日趋严格的一年。随着50号文、87号文、92号文和192号文的相继出台,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社会资本方,亦或是咨询机构,都感受到了财政部遏制隐性债务风险增量和国资委防范经营风险的决心。10%的财政红线、绩效考核机制、保障资本金、强调运营内容在各类文件中被再三提及,为PPP项目的范围与适用作出了清晰的界定。
最赞成的是:鼓励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回到PPP本源
目前,大部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的社会资本方都是央企或国企,民营企业参与PPP的积极度并不高,而这与PPP的本意是不相符的。对此,发改委于2017年11月28日发布的《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指导意见》,提出十条鼓励民间资本进入PPP项目的意见。而同样发布于11月的192号文则对央企投资PPP项目作出种种限制。这两份政策文件体现了政府方鼓励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的意图。
最担忧的是:PPP项目不规范导致争议爆发,需要提前防范
就我们目前参与的PPP项目来看,完全合法合规的PPP项目非常之少。这一责任既有政府方的,也有社会资本方的。例如,政府方在前期手续尚不完备的情况下强行推动PPP项目;明知项目不适用PPP仍然套用PPP模式;制定实施方案时缺乏合作意识,风险分担不合理;政府工作人员对于PPP的理解不够全面,又过于强势不采纳社会资本方的合理建议。社会资本方常见的问题有参与投标前财务测算不足,未充分考虑资金风险;重建设而轻运营,以BT的思维做PPP项目;对运营期风险预计不足,缺乏风险防控意识。为避免各方产生争议,需要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及其他参与主体基于互信,以各方的智慧就合同缺陷予以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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