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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为推动PPP改革提供法律保障

发布日期:2016-03-31来源:光明日报编辑:宋珍珍

[摘要]

  记者冯蕾、通讯员胡千红30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为完善我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领域法律制度,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特许经营立法进程正在加快。

  据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去年4月,适应促进民间投资紧迫需求,按照急用先行原则,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发改委会同5部门印发了《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简称《办法》),为特许经营发展提供了基本制度框架。从《办法》执行情况看,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积极贯彻实施,制定配套政策、简化审批事项、创新服务举措、大力推介项目,推动特许经营快速发展。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仅靠规章难以有效解决,亟须通过提升立法层级加以规范引导的突出问题。比如:适用领域有待拓展,权益保障需要强化,对政府公权力的刚性约束不足,监督管理体制还需要改革创新。“在上述工作基础上,我们数易其稿,起草形成立法草案,并于2014年和2015年两次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地方意见。从反馈情况看,绝大部分单位积极支持该立法,市场主体普遍希望尽快出台,为特许经营发展提供基础法律保障。”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继续从全局出发,依托特许经营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与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增进工作合力,加快工作节奏,强化制度和政策衔接,高效优质地完成好立法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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