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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台投融资意见,社会资本可参建核电项目

发布日期:2015-08-05来源:网络来源编辑:靳明伟

[摘要]

   来源:中国证券网

   8 月4日从四川省政府获悉,日前省政府印发《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明确,今后四川省社会资本可参与国家粮食储备库、特高压输电线甚至核电项目等一系列重要领域的建设。《意见》明确,四川省今后将在生态环保、农业水利、市政设施、交通基础、能源基础、信息和民用空间、社会事业、公共服务等多个领域,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机制、放宽准入限制、加大支持力度、强化政府引导方面打出“组合拳”,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潜力,鼓励社会投资。

   在放宽领域方面,《意见》提出,将鼓励符合条件的多元主体企业投资建设国家粮食储备库,允许社会资本跨地区、跨行业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核电项目投资,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核电设备研制和核电服务领域,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跨区域输电通道等电力基础设施建设等。

   在创新机制方面,《意见》规定,建立森林资源资产收储制度,创新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制,破解林权流转、抵押、处置等难题;在电力、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区域、流域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污染治理等领域,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对社会资本投资控股新建铁路货物运价、新建铁路客运专线旅客票价实行市场调节价。

   在强化引导方面,《意见》提出,将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工作推进机制,按照国家开展PPP的项目范围和操作模式要求,建立PPP项目库,并选择条件成熟的项目先行试点。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且经营收费不足以覆盖投资成本的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政府投资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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