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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推进要协调好法律政策与操作

发布日期:2015-05-12来源:本站编辑:靳明伟

[摘要]

  4月28日,PPP发展研讨会在京举办,为期一天的会议,重点围绕新形势下,推行PPP模式有哪些新方法,如何切合实际推进PPP的实际操作以及在具体发展轨道公路、交通和地铁项目,水、废物管理项目以及医疗项目和其他社会基础设施项目展开讨论,探讨转型时期,推广PPP应注意的事项。

  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焦小平和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副司长宋葛龙等致开幕辞。

  政府将积极创造投资环境

  推行PPP要贯彻依法治国和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的理念。焦小平认为,在此过程中,政府要积极创造投资环境,提高服务质量,放宽准入,引入社会资本,并让社会资本在提供公共产品服务中有清晰的投资回报机制。此外,还需明确公共产品与社会公众息息相关,无论是在政策的制定、执行和结果上,都要充分反映公众意愿,充分发挥公众执行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焦小平表示,在PPP推进中,中国财政部在法律、政策、操作指南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法律层面,新修订的《预算法》对PPP 进行了明确规定,《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也对PPP采购进行了创新,推出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避免了招标形式的简单化,不能满足PPP采购的个性化和长期性等问题。在政策层面,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如何加强PPP改革指南等政策,明确规定PPP项目必须在政策规定下运行。在操作规程层面,明确了操作流程,从政策制定、项目开发、执行到监督管理全流程,并在每项流程中做到标准化,同时发布了一系列的操作指南及相应的合同管理办法。

  在创造市场环境,加强PPP投资管理方面,焦小平还表示,财政部就如何确保政策的可持续性、市场的透明度,做到市场的标准化以及当市场投资人和政府发生纠纷时,如何平等、公平的解决纠纷等方面做出了努力,并制定了2014-2016年PPP试点项目,旨在通过示范引领,逐步带动全国PPP项目规范开展。

  PPP改革需审慎研究推进

  在宋葛龙看来,在中国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背景下,PPP模式能够赋予更多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和规则平等的统一市场准入体制。PPP改革体现了市场关系的转变,有利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PPP改革促使公众服务的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有助于推动公众服务特别是基本公众服务的均等化。PPP改革也将对基础设施领域、公益事业领域乃至自然垄断行业等众领域的改革形成推动,提出新诉求。

  宋葛龙介绍,我国发改委对PPP改革做了诸多工作。2014年11月,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选择生态环保、农业水利、市镇交通等领域报国务院审批,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同年12月,发改委又出台了《关于开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从项目的范围、部门联审机制、合作伙伴选择、规范价格管理、开展绩效评价,做好示范推进等方面,对PPP 提出具体要求,并印发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用合同指南》,对PPP合作主体、合作方案、投资计划以及融资方案等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

  今年3月,发改委又与国家开发银行发布《关于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开发银行对PPP项目提供规模保障期限匹配、优惠利率等差异化现代政策。4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发改委起草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了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和市政工程等五大领域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实施特许经营。这些措施的出台,都将为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合作创造有利的平台。但与此同时,宋葛龙认为,PPP本身也存在风险,如果采取粗放式的管理,必然会产生很多问题,所以PPP的改革还需审慎研究。

  明确何为PPP项目

  在小组讨论环节,哪些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合作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PPP?

  财政部金融司金融五处处长阚晓西坦言,在地方调研时,碰到不少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传统投融资平台作为政府代表,选择社会上的规划院设计,委托建筑承包商来建设,再交给社会机构来运营类似情况的项目,但这种传统投融资平台的项目,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PPP项目。判断一个项目是否是PPP,最根本的标准是,是否实现了以最小的成本提供最优质的公共服务。

  以城市自来水项目为例,合同约定水价可调整以保障相关的投资收益,但水价调整未必能通过公众听证,公众利益跟合同契约可能冲突。对此,保障公众利益是第一位的。在阚晓西看来,PPP的模式有很多,股权合作、产业投资基金等都均可,这些都是手段和工具,最终目的仍然是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

  阚晓西认为,社会资本不能仅仅因为有钱就进入PPP项目,PPP项目运营还需要包含技术、人才、效率等多项因素。那些因为有钱就介入的社会资本是危险的,PPP项目如果运营不善,政府不会承担无限兜底的责任。他建议,社会资本可以形成联合体,将资金、技术、人才等提供公共服务的要件打包介入PPP模式。

  此前,财政部曾专门出台文件,制定了一个10%的财政支出红线,即PPP项目各项支出不能超过年度财政支出的10%。焦小平表示,为了防止对PPP模式的滥用,对政府融资额度进行限制,所以制定了上述红线。(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原标题《PPP推进中要协调好法律政策与操作等层面事宜》,作者王少玲、徐颖哲,PPP资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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