尴尬的倒挂现象:人工费入不敷出,定额价远低于市场价

  目前,由于建筑工程预算采用传统的工程计价模式,预算定额人工单价已越来越不适应市场人工单价需要,现行的人工单价计价办法偏离了价值规律,不能及时地反映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造成了施工企业人工费亏损。

尴尬的人工费倒挂

  现象之一:单价中人工费不足。某水利枢纽一般结构混凝土浇筑工程,定额直接费中人工费为25元/m3,而实际发生的人工费为47元/m3,高出88%。

  现象之二:整体价格中人工费含量不足。土石方工程是人工费较少,机械化程度较高的项目。某水利水电枢纽土石方开挖工程,已经完成合同产值约11152万元,根据合同,直接费中人工费约758万元,施工时间为12个月,实际支付民工工资为1280万元,比合同中的人工费高出69%。

  现象之三:管理费中的人员工资性费用不足。投标降价时,一般是降价减人工数量,提高机械效率,相应间接费(含管理费)也随之降低,因此,低价中标后,可供项目使用的管理费用减少,项目管理人员工资水平得不到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下降。如某水电工程项目,由于施工工期长,2005年开始施工时管理人员的平均工资为3万元/年(含单位承担的各项保险等费用),由于受到低价中标的影响,到2009年平均工资3.5万元/年,工资增长速度十分缓慢。

  现象之四:不变的定额标准与劳务市场价格增长倒挂。当前,全国相当部分地区的建设工程人工费单价,在概预算中每工不足30元,而实际支付时却高达60~80元左右。如某水电站隧洞工程,投标时人工工日单价为20元/工日,合同约定几年的工期中物价上涨和人工费的上涨都不作调整,而实际支付时,普工为30多元/工日,技工为50多元/工日,工长则高达70~80元/工日。即施工企业每使用一个工日,就得倒贴一倍以上的工钱兑现。

  深层的原因分析:死单价,活市场,计价偏离价值规律

  按货论价本是市场交易基本的游戏规则,在目前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这些游戏规则应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与提升。但在施工企业的经营中,这些游戏规则却有些令人看不懂。活市场与死单价的矛盾、资源市场化配置与业主标底拦标的矛盾、合理的利益保障与不平等合同条款的矛盾,成为搞活施工企业的“瓶颈”,成为阻碍企业适应市场转换经营机制、在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的桎梏。

  定额严重滞后,定额标准偏低。随着我国物资改革的发展,大多数产品价格已放开,人工费大幅度上升,建筑工程成本不断提高,建筑业收不抵支,虽然主管部门对定额单价作了部份调整,但是调整滞后,远远跟不上市场的价格变化,且调整方法多采用系数法,用抽样、加权平均计算,与实际出入较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随供需变化,人工费成倍上涨,建筑工程产品生产周期长,“死单价”形成“低预算收入,高市场支出”,加深了人工费预算定额单价与市场的矛盾,造成了建筑产品价格严重背离市场价格的扭曲现象,是企业亏损严重和效益差的重要原因之一。

  恶性竞争,低价中标。由于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出现了最低价中标引发的建筑企业竞相降低报价而恶性竞争的不良局面。甚至在招投标中,业主视能否垫资为中标的条件并任意压价。许多工程项目业主在招标时设定“拦标价”,在标书中明确规定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多少,这个“拦标价”一般都是在本来就低的概预算定额上再下浮10%~20%,而施工单位为了能中标,往往自己再砍自己一刀,再降一点,能否挣钱可想而知。企业为了不使职工息工待岗或者下岗,往往冒着亏损的风险承揽任务。

  劳动力供求关系、社会价值取向发生变化。在经济社会转型的今天,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各地就业机会增多,建筑业每月一两千元的收入和其艰苦的工作环境,对新生代农民工越来越缺乏吸引力。目前,建筑工地上打主力的劳务工多在40岁以上甚至有的50多岁,30岁下以的劳务工越来越少,建筑业农民工已经出现年龄偏大、青黄不接的隐忧。同时,农民工就业观念也在逐步更新,建筑工人更趋向“理性打工”,会向相对收入更高、劳动环境相对较好的地区与行业流动。再加上近几年来,国务院连续下发一号文件,“三农”政策得到逐步落实,使大部分农民工回流,不再一味出门打工。市场求大于供,必然会带来劳动力价格的攀升。

  施工企业深陷产业链最低端,产业升级困难。建筑业作为劳动力密集型行业,技术含量低、附加值低,加之行业门槛低,同质化竞争突出,大多数施工企业主要业务集中在产业链上利润水平最低的业务,一方面要受到产业链上高端价值环节的挤压,另一方面,原本不高的利润还受到诸如单价倒挂、分包转包、恶性压价的侵蚀,企业处于低利润、低积累的恶性循环之中,产业升级困难,路径依赖严重,企业也不可能发展出足以打破低水平重复巡回的新能力,长此下去,将严重制约行业竞争力的提升。

  潜在的负面影响:恶化企业生存环境,制约行业健康发展

  工程单价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施工行为,合理的工程造价是施工企业的生命线。如果人工费严重过低成为常态,将给施工企业带来利润流失、竞争力下降、工程质量隐患、农民工工资拖欠等诸多风险。随着时间的推移,这样的“隐患”数量和爆发力会越来越大,总有一天会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波及安全生产、工程质量、行业发展、社会治安多个领域。这一系列问题将会恶化企业生存环境、制约行业健康发展、增加社会不安定因素,对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也极为不利。

  吞噬企业合法利润,造成企业经营困难。目前,施工企业低价中标后,总要从低微的利润中拿出一块进行人工费补差。这种不合理的人工费补差,使施工企业本身不能获得应有的利润,企业只能靠拼设备和管理来维持正常经营,很难积累资金开发新技术、引进先进设备和推广使用新工艺、新材料。尽管行业协会竭力呼吁和提倡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但是在设计业务整合和主要材料的采购等方面缺乏改革动力。建筑业所从事的还是以粗加工为主,创造的增加值也还是以人工费和管理费为主。人工费单价过低,直接导致企业利润水平大幅度下降,大部分企业对科技创新的投入逐年减少,有的施工单位多年拿不出一项科研成果。

  存在安全质量隐患,企业信誉受到影响。施工企业低价中标后,必然会采取多种途径降低成本,通过减少人力、材料、机械等的投入来平衡“低价中标”带来的成本缺口。在购买材料时,钻清单和合同的漏洞尽量选用次品或劣质产品;在施工时不按施工规范操作,减少材料、人工、机械的投入;在人力投入上,尽量使用廉价劳动力(未经培训或技术等级低的工人);加上施工企业“低价中标”工程难以养活自己的队伍,多数采取“转包”形式,分包商在安全投入方向选择上存在投机心理,重眼前利益,能省则省,该投入的也没投入到位,一旦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中标单位必须承担安全主体责任。

  影响企业竞争力提升,制约行业健康发展。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外施工企业会陆续进入中国市场,我国施工企业也在大力提倡走出国门,这两方面都将面临着与装备更精良,技术更先进的国际施工力量的竞争。如果建筑业长期微利甚至无利润,施工企业不能自觉运用价值规律和价格杠杆,及时掌握市场水平,不能在市场竞争中持续学习和吸收先进的施工技术,必然会制约企业综合竞争力的提升,影响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更难以在同一起跑线上与跨国承包商参与国际竞争。

  农民工工资拖欠根源,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人工费过低是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要根源之一。施工企业在人工费层面是通过劳务分包方式实现,在人工费低的情况下,施工企业只得在管理费、机械费上挪用部分,劳务分包商只好在延长工作时间上做文章,从而使建筑工人实际收入超过中标价之外的那笔资金,难以得到制度保障,导致一些企业不得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以缓解资金压力。农民工如此庞大的一个社会群体,如果出现经常性的工资拖欠现象,必然会影响行业、乃至社会的和谐稳定。

  目前,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在“僧多粥少”的甲方市场形势下,是一个弱势群体,只能被动地接受不公平的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低价中标妨碍了施工企业乃至整个建筑业的健康发展。在国家推行分配制度改革和保障劳动者合法劳动收入的政策要求下,改变人工费亏损这种尴尬的倒挂现象,完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维护产业链中各个主体的合理利益,已是整个行业的共同呼吁。如何能够使人工费早日与市场合理接轨,符合农民工的根本利益,符合施工企业的发展需要,实现业主与施工方的“双赢”,已经迫在眉睫。

申茂夏

申茂夏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申茂夏: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技术和管理工作。获2012四川十大财经风云人物管理创新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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