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缓慢的原因

  地方政府层面缺少细化的扶持政策。“国办发[1999]72号”文件下发后,建设部相继在全国各地设立了一批建筑产业化试点企业,我们宝业就是其中一家。但在之后的发展中,这些企业由于缺少地方政府在税收、信贷、土地、设备技术引进、产品推广等政策层面的扶持,建筑产业化业务都基本处于苦苦支撑的局面。

  值得欣慰的是,近年来,由于受到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驱动,一些地方政府已经充分认识到了发展建筑产业化的必要性,北京、上海、安徽、浙江、辽宁、广东等省市相继出台了扶持建筑产业化发展的政策文件,这对建筑产业化而言,不得不说是一个重大利好。但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客观地指出,这些文件中除了个别省市规定较为细致完善外,其他的大多过于宏观,对推动建筑产业化快速发展实质意义不大。

  国家性、地方性、企业标准缺失。国内建筑产业化企业标准体系呈多样化,各家的结构体系及企业标准不同,各自为阵,各自保护,产品只实现自己企业内部的标准化,而没形成市场的通用化。目前,国家行业标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已经出台,将暂时规范我国装配式住宅的结构体系,为装配式住宅的设计、构件生产和施工提供了依据。但这一规范的出台,也给企业今后的结构体系创新设置了障碍,规程中只提出了六种结构体系,并不能完全涵盖我国所有正在实施的装配式建筑体系。建议国家性行业标准建立后,同时也要鼓励地方和企业制定标准,鼓励创新,国家层面对地方和企业标准予以认定,不要再沿用计划经济年代全国一个标准的制度。

  市场认知度低。作为一项新生事物,建筑产业化的市场认知度还很低,众多房地产开发商对装配式建筑的各种理化性能、成本以及市场接受度都还存在许多的不确定性,这给建筑产业化的推广也还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如何从政策层面加快推进工厂化发展

  加大宣传,让大众认知和接受装配式住宅。一方面,要从政府层面加强宣传力度,对装配式建筑较传统建筑的各种优势进行比对宣传,消除人们心中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通过市场的加速实施,起到示范和展示作用,让人们感受到装配式建筑对居住品质的提升,让开发商体会到装配式建筑对于开发效益的提升,让政府看得到建筑产业化对社会综合效益的提升。

  规定属内各地市每年新增的建设用地供地面积中,应落实一定比例的装配式建筑,并逐年提高落实比例,同时将建筑产业化工作纳入地市政府的考核内容。譬如上海“沪府办[2013]52号”文件规定:2013年下半年,各区(县)政府应在本区域建设用地供地面积总量中,落实建筑面积不少于20%的装配式建筑,2014年应不少于25%,2015年应不少于30%。

  规定在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中,优先发展装配式建筑。政府和国企投资的学校、医院、社会保障设施、房产中,应规定优先实施装配式建筑;这方面,可以参照合肥市将保障性住房都纳入到建筑产业化发展的有效经验,加大装配式建筑在保障房中的应用,且可以由政府强制推广。

  规定对部分商业项目实施装配式建筑,在土地出让时,即明确应实施装配式建筑的具体要求。对建设项目在土地供地前,组织有关部门对项目是否实施装配式建筑进行论证,对应实施装配式建筑的,在出让文件中予以注明。如,上海市2014年初推出的青浦区新城一站地块规定,项目100%采取装配式建筑,装配化率必须达到45%以上等。

  探索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创新实施装配式建筑。一方面,可以在政府实施的“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中,规定优先实施装配式建筑;另一方面,可以采取BT等方式,由企业主导,按相关要求规划、设计、采购、施工,项目建成后,由百姓验收评估,满意后再交给政府。如此,可以按“美丽乡村”建设的具体要求,以装配式建筑的方式,建设一批可复制的示范项目,为切实改造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引导农村地区就近城镇化起到积极作用。

  采取两种招投标政策。目前,只要不对项目进行支解分包,装配式建筑的价格已与传统建筑基本持平,在实施时,具体可以采用两种方式。第一,是按照传统的建筑招投标方式进行,即,除了在招标文件中规定项目采取装配式建筑的相关要求外,其余的价格、中标方式都按传统建筑招投标方式进行。第二,政府也可以创新招投标政策,譬如可以参照《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

  建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为“碳交易”做好准备。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都已出台了建筑节能的有关文件,建议参照上海(沪府发[2012]49号)文件中的有关做法,对一定面积以上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公共建筑,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用能分项计量装置的安装及联网,几年内,建筑基本覆盖地方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监测系统,为今后实施大范围“碳交易”做好数据准备工作。

庞宝根

庞宝根

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庞宝根: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副会长、浙江省土木工程学会施工学术委员会顾问委员等社会职务。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建筑业改革与发展》课题组专家库成员。曾获“全国建设系统劳动模范”,浙江省突出贡献企业经营者,全国优秀建筑企业经理等多项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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