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是总结了新的实践经验得出的结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新形势下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的一个有效途径和必然选择。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不能搞一阵风,要实事求是、持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历史也曾有过“一包就灵”“一卖就灵”的药方,今天也有人开出了“一私就灵”的药方,但历史的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没有一个药方能够通治百病。发展混合所有制是搞好企业的重要条件之一,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深化国企改革的一个重头戏,必须高度重视,积极推进,但国企改革和民企发展不能指望“一混就灵”,也不能指望立竿见影。
当前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在规模、影响上有显著的区别,推进混合所有制要立足这个实际,不能为混合而混合,要在持续推动国企改革、持续壮大民营企业的同时,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又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涉及不少深层次的问题,必须统筹考虑,合理安排,切忌刮风,切忌一刀切,切忌单纯用行政手段强制推进,要尊重企业改革和发展规律,因企制宜,讲究方法。推进混合所有制也需要良好的社会和舆论环境支持,对发展混合所有制要进行正确的宣传引导,多提建设性意见,不能一味指责和批评。中央企业当前需要考虑推进授予董事会相应职权、减持国有股比重、积极推进员工持股等重点工作。
刘起涛:大连理工大学水电工程专业毕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建造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兼任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理事长、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副理事长、中国质量协会常务理事、中国铁道工程建设协会副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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