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类:非主业但所属企业从事有少量建筑业务的央企。共计28家。
表5 非业主但所属企业从事有少量建筑业务的央企
企业名称 |
从业企业及主要领域 |
企业名称 |
主要领域及从业企业 |
兵器工业集团 |
中国万宝工程公司(与兵器装备集团共同拥有,ENR国际176位)、中国五洲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北方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房屋建筑)。 |
大唐集团 |
中国大唐集团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电站工程及相关环保工程) |
华电集团 |
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电站工程) |
国电集团 |
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1296.HK,节能环保工程) |
中国移动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通信工程) |
鞍钢集团 |
鞍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冶炼特级) |
宝钢集团 |
上海宝钢钢构有限公司(钢结构工程)、宝钢建筑系统集成有限公司等。 |
五矿集团 |
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冶炼特级) |
武钢集团 |
武汉钢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武汉钢铁集团设计研究院等(冶金、房建等工程) |
中化集团 |
浙江省天正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沈阳化工研究院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石化工程) |
招商局 |
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交通工程) |
农发集团 |
中国水产广州建港工程公司(港口与航道工程等) |
机械总院 |
机械工业第一设计研究院(机械工程) |
钢研集团 |
吉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冶金工程) |
工艺集团 |
中艺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建筑装饰) |
中盐公司 |
中盐勘察设计院(工程勘察) |
恒天集团 |
中国纺织机械和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纺织工程) |
矿研总院 |
北京矿冶研究总院工程公司(矿山工程) |
华孚集团 |
国内贸易工程设计研究院(建筑工程) |
外运长航集团 |
长江航运规划设计院(水运工程) |
保利集团 |
保利建设开发总公司(房屋建筑等) |
新兴际华集团 |
新兴河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邯郸新兴铸管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冶金、房建等工程) |
黄金集团 |
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等(矿山工程) |
西电集团 |
西安西电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西安西电电力系统有限公司(电力工程) |
国家电网 南方电网 |
已经剥离了火电设计、施工和修造企业,但还保留有部分输配电施工企业。 |
煤炭地质总局 |
下属的广东、广西等煤炭地质局从事有少量地基与基础工程业务。 |
综上,在国资委管理的117家中央企业中,从事有建筑业务的有67家,占57.3%,其中以建筑业为主业的有21家,占17.9%。为便于表述,本文将从事有建筑业务的中央企业(含二三级企业)统称为建筑类央企,将以建筑业为主业的中央企业简称为建筑央企(或中央建筑企业)。
表6 国资委监管的从事建筑业务的央企比例
类型 |
第一类 |
第二类 |
第三类 |
第四类 |
第五类 |
小计 |
占比 |
建筑类央企 |
9 |
8 |
4 |
18 |
28 |
67 |
57.3% |
建筑央企 |
21 |
—— |
—— |
21 |
17.9% |
除国资委监管的企业,财政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农业部等部委管理的部分企业和单位,以及武警部队下辖的水电、交通、黄金指挥部,也从事有建筑业务,属于广义的建筑类央企。
表7 非国资委监管的建筑类央企
部委名称 |
管理的企业 |
主要领域及从业企业 |
财政部 |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
工程承包系七大主业之一,2010年完成营业收入181亿元,利润总额11亿元;主要领域:房屋建筑、交通工程。拥有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ENR国际32位)及下属的中信国华国际工程承包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国际合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设国际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武汉市建筑设计院。 |
住建部 |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主要领域:城市规划与设计。下设城市规划所、工程规划所,北京国城建筑设计公司等。 |
交通运输部 |
长江航道局 |
主要领域:港口与航道工程。具有港口与航道特级;拥有南京、武汉、宜昌、重庆等4个航道工程局,长江航道规划设计研究院。 |
中国民航机场建设总公司 |
主要领域:机场工程。拥有中国民航机场建设集团公司规划设计总院、北京中企建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航空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中航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等。 |
|
铁道部 |
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主要领域:铁路工程、轨道交通工程。下设沈阳、内蒙古、锦州、吉林等4个铁道勘察设计院,岩土工程总公司等。 |
水利部 |
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
主要领域:水利水电工程规划与设计。 |
农业部 |
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农业工程研究设计院) |
主要领域:农业工程规划与设计,包括农村能源环保工程、农副产品加工工程、设施农业工程。下设农业部规划所、北京设计院及下属的北京中宇瑞德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北京中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武警部队 |
水电指挥部(中国安能建设总公司) |
主要领域:水利水电工程。原先具有水利水电特级;下辖水电一总队(江南水利水电工程公司)、二总队(江厦水利水电工程公司)、三总队(安蓉水利水电工程公司)三峡工程指挥部(宜昌安联水利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等。 |
交通指挥部(安通建设有限公司) |
主要领域:公路工程。原先具有公路特级;下辖交通一总队(四川武通路桥工程公司)、二总队(新疆昆仑路港工程公司)、直属工程部(北京海龙公路工程公司)及北京武交工程勘察设计院等。 |
|
黄金指挥部 |
主要领域:矿山工程。下辖黄金一总队、二总队、三总队等。 |
建筑类央企的发展历程与趋势
发展历程。回顾建筑类央企六十余年的发展历程,可以概括为“两个来源”“三条主线”。
两个来源。今天的建筑类央企,主要来源于:国家部委所属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1953年我国进入大规模经济建设时期,中央政府决定“努力建设一支具有良好政治素质与高度技术的工业建筑队伍,并逐步使之机械化”。此后,几乎每个与基本建设有关的国民经济部门(特别是冶金部、煤炭部、水电部、化工部、建工部、交通部、铁道部)都组建了本系统的勘察院、设计院、施工局,逐步形成了以工业建设为重点、门类齐全的,包括冶金、煤炭、电力、水利、石化、交通、铁道及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等十多个专业在内的建筑产业队伍。时至今日,从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冶金建设公司、中国化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设计院、中国通信建设第**工程局、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建设有限公司……的名称中,还能感受到历史的脚步声和时代的脉搏声。
建筑类央企的另一个来源是军队系统。分为两个渠道:一是基建工程兵。1966年8月,中共中央决定将中央部委直属的部分施工队伍整编为基本建设工程兵;先后成立了水文地质、冶金、煤炭、水电、二机、北京、黄金、通讯、石油化工等10个军级指挥部。1982年8月,基建工程兵大部按系统对口集体转业到国务院有关部委、北京市和各省。例如:中国铁建的第十一至二十工程局(前身为铁道兵),中国建筑的第七、八工程局(前身分别为21、22支队)。二是1998年7月之后与军队脱钩的建筑企业。例如:国机集团下属的中海工程建设总局(前身为海军工程建设总局);通用技术集团下属的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前身为总后勤部工程总队)、中国新兴保信建设总公司(前身为总参谋部直属工程总队)。
三条主线。建筑类央企的发展历程与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休戚相关,主要围绕着行政管理体制、投资管理体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这“三条主线”进行。在计划经济时代,以行政管理体制为主导;在市场经济时代,以投资管理体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为主导。
一是行政管理体制。主要产生三方面的影响。⑴行业格局。每个国家部委都是一个独立的体系,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一般只承担本系统的建设任务,导致很多企业直至今天都存在“一业独大”、“业务趋同”的现象。⑵业务格局。在每个细分行业里,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维修等被划为相互独立的业务,形成了为数众多的业务单一的企业。例如:1983年底,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管辖有1124家勘察设计单位。⑶调整频繁。2003年之前,在历次政府机构调整和改革中,随着国家部委的分立、合并、撤销,所属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分分合合。例如:原冶金系统的23家建设企业,目前有10家隶属中冶集团,有4家分属黄金集团、中铝公司、中国有色和五矿集团,有9家被划归8个省。再例如:中石油下属的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一建设公司,成立于1954年,隶属关系改变6次,企业名称变更12次,经历大的分建3次,搬迁基地3次。
二是投资管理体制。这涉及到市场化的问题。一般来说,哪个基本建设领域的投资体制改革越彻底,这个细分建筑市场的市场化程度就越高,在这个领域从业的建筑企业的市场化程度就越高。例如:与其他领域相比,国家很早就放开房屋建筑投资,特别是在1998年逐步停止福利分房后,房地产市场出现井喷式发展;随着大批民营和国有建筑企业的进入,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施工平均利润率迅速下降,推动房建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提升市场化水平。这正是中建总公司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原因所在。类似的还有公路建设市场。1997年,为应对亚洲金融危机,国家通过授予经营权的方式,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高速公路;随之产生了连锁反应:公路投资主体多元化→公路建设市场持续繁荣→大批建筑企业进入→竞争日趋激烈→公路建筑企业提升管理水平。与公路市场形成对比的是铁路市场。2008年,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国家加大铁路建设投资,多家中央建筑企业进入铁路建设市场。但是,由于没有对铁路投资管理体制和配套制度进行改革,虽然由国家主导的巨额投资迅速扩大了市场规模,但是在推动铁路建设市场市场化、铁路建筑企业市场化等方面发挥的作用并不明显。
三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随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不断完善,国家对国有企业的管理模式发生了重大变化,对建筑类央企的改革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从2003年起,通过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实现轻装上阵;通过突出主业、强化管理,全面参与市场竞争;通过完善架构、健全机制,持续提升治理水平;通过加快重组、优化布局,实现整体上市……与本世纪初相比,建筑类央企的总体规模、经营质量、管理水平、资金实力、品牌影响力都得到显著提升。2010年底,国资委提出“打造世界一流企业”的目标,为建筑类央企树立了新的发展目标。
需要特别提及的是,在过去几年里,在做强做大目标的指引下,建筑类央企的兼并重组步伐明显加快。例如:中国路桥与中国港湾新设重组为中交集团;中国中铁、中国铁建分别接收了铁道部下属铁路局的施工企业,以及中国海外工程公司、中国土木工程公司;中国海洋航空集团公司并入国机集团;中国新兴(集团)总公司并入通用技术集团;中国地质工程集团公司并入中国新时代控股(集团)公司后,又整体并入中国节能集团;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并入国投公司;中国纺织设计院并入中石油,整合相关资源后组建了中国昆仑工程公司;五矿集团从地方划转了二十三冶;黄金集团新组建了建设有限公司,从地方划转了中十冶;中交集团划转了中房集团,收购了美国F&G公司;中国水电与水电顾问、葛洲坝与电力顾问,以及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的火电建设企业,分别重组为中国电建、中国能建;建筑设计集团收购了新加坡CPG集团;中铝公司的工程业务板块——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即将在香港上市;中石化正在将5家工程公司和3家建设公司打造成统一的工程建设板块……可以预计,未来这种调整与重组还将继续。
发展趋势。建筑类央企的发展趋势,可以用四个关键词来概括。
关键词1:分化。虽然原先都隶属于某个国家部委,都对本系统的基本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随着不同细分领域的改革开放步伐的快慢,以及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情况的不同,不同建筑类央企的地位、作用发生了巨大变化,发展态势呈现出分化的趋势。
目前,建筑类央企可以分为五种模式。
表8 建筑类央企的五种模式
模式 |
类型 |
释义 |
模式1 |
综合领域建筑集团 |
在多个细分领域从事建筑业务的建筑企业集团。 |
模式2 |
专业领域建筑集团 |
在个别细分领域从事建筑业务的建筑企业集团。 |
模式3 |
设备主导型工程承包商 |
以成套设备为龙头的工程总承包企业。 |
模式4 |
设计主导型工程承包商 |
以工艺设计为龙头的工程总承包企业。 |
模式5 |
专业工程承包商 |
在全产业链集团(特别是资源开发集团)中提供专业服务的工程企业。 |
从中长期来看,随着国有资本的进一步集中,今后作为中央企业独立存在的建筑央企,主要是采取模式1、3的企业;对于目前采取模式2、4的建筑类央企,将朝着模式1、3、5方向进行调整和整合。
关键词2:全产业链。无论是采取模式1、2的建筑企业集团,还是采取模式3、4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在不同的细分业务领域内,都从原先单一的施工、设计环节向产业链的上下游拓展,逐步形成涵盖投资、规划、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采购、制造、运营、维护等在内的全产业链服务能力。例如:不少中央建筑企业采取BOT、BT、EPC等模式承接了一些公路、市政、电力等工程项目;国机集团、哈电集团、东方电气等,通过整合融资、设计、制造、承包能力,承建了为数众多的海外工程项目。同时,对于采取模式5的专业工程企业,逐步成为其所在集团的全产业链上的重要支持和配套环节。例如:中石油、中石化的工程公司、建设公司,中海油的海洋石油工程股份公司,中铝公司的中铝国际工程股份公司,五矿集团的二十三冶,中煤集团的中煤建设集团,中国电信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中国电子的中国电子系统工程总公司等。目前,不少集团将此类工程企业作为一个业务板块独立上市。
关键词3:大建筑业。随着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投资管理体制的改革,建筑业各个细分领域的行业壁垒逐渐破除,很多建筑企业集团的业务领域正在从传统业务领域向非传统业务领域方向拓展,逐步形成了“大建筑业”的发展格局。例如:中交集团、中国建筑、中国水电、葛洲坝进入了铁路建设市场;中国中铁、中国铁建的工程承包业务分为“路内项目”和“路外项目”,中国水电分为“水电项目”和“非水电项目”,中国核建分为“核电工程”和“非核工程”。
关键词4:五“化”。即:建筑类央企的发展呈现出“市场化、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国际化”的趋势(一些企业还提出有“规范化”、“精细化”、“精益化”、“区域化”等)。笔者认为,在五个“化”中,最重要的是市场化。因为,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即是市场化的内在要求,也是市场化的必然结果;国际化则是针对海外市场的市场化。建筑企业的市场化源于投资领域、建筑市场的市场化,其逻辑关系是:投资领域的市场化→建筑市场的市场化→建筑企业的市场化。同时,建筑企业的市场化又分为经营的市场化、管理的市场化、资源的市场化、人才的市场化。
目前,我国基本建设领域的开放步伐正在逐步加快。2010年国务院颁布了鼓励民间投资的“新36条”(国发[2010]13号),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公路、水运、港口码头、民用机场、通用航空设施、铁路、电力、石油天然气、电信、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公共交通、城市园林绿化、政策性住房等领域。随着相关领域方案的逐步出台,将给建筑企业带来新的机遇与挑战。因此,建筑类央企应该坚持“市场化为主、行政化为辅”的基本思路,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体制、转换机制,将市场化与行政化的方法、手段有机地融合在一起,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传统优势,通过不断地探索、实践,创造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之路。
梁磊: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具有工科、管理学、法律等综合知识背景,拥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法律职业资格、质量体系审核员等执业资格。先后在中建总公司、中国水电集团两家建筑央企工作。在企业战略、公司治理、制度建设、企业运营、改革改制、信息化建设等领域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国家级刊物发表论文十余篇,著有《突围——中建发展改革改制案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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